3)第七章 专案_道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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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座别邺寄名于都府一位绸缎商人的名下,明面上是这位商人的产业,其实是叶云轩的一处享乐之地。

  既然不是叶云轩名下的产业,搜查起来就更为放心了,随便找个借口就行。于是,方堂巡查们直扑锦江外的别邺。

  结果报上来的时候,专案组又是惊喜,又是失望。惊喜的是,婉娘正是被送到了这里藏匿,她的随身丫鬟也在别邺之中,失望的是,婉娘不在。

  连夜审讯别邺的仆役,他们交代,说是三天前,婉娘被一驾马车接走了,至于接到何处,无人知晓。

  在审讯丫鬟的时候,案情取得了重大突破,丫鬟哭诉着取出一份绝笔,正是婉娘留给她的。按照丫鬟的说法,婉娘被连夜转送至锦江别邺的时候,就悄悄告诉她,说自己可能命不久矣,并且写下了一封书信,说是看在她一年来妥帖侍奉的情分上,给她留作保命之用,一旦将来出事,让她将这封绝笔拿出来,或可保得性命。

  丫鬟不识字,所以看不懂绝笔书信中写了什么,今日被方堂巡查拿获之后,立刻将书信呈上,只求各位道门老爷们饶她一命。据她交待,原本也是要和婉娘一道连夜送走的,但别邺主人见她貌美,便做主将她留下了,说是准备纳她为妾。

  书信的内容其实与丫鬟无关,是婉娘的一封控诉书。

  她说她和夫君孟郎在阳山书院时接待了几位京城来的客人,一位姓王,另外三位道长,道号分别是“春风”、“观云”和“逍遥”。

  这几人来到阳山书院时,自己夫君好生接待,却无辜被其屠戮,自己身为弱女子,反抗不得,只好忍辱负重、委曲求全,随后被这几人卖与叶云轩为妾。这一年虽然锦衣玉食,但其实过得生不如死,每夜被叶云轩变着花样的凌辱。

  信中说,谁若是见到这封绝笔,表明她已被叶云轩所害,恳请见信之人为她伸冤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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