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章 【铁臂逞威】_猎击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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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黄面黑须,身材略瘦,筋骨却很结实,一看便知是那种轻捷有力者。尽管他是百将,职务比马悍高出一级,但黑山军的地位远不能与如日中天的幽州军相比。黑山军的百将,其实也就与幽州军队率平级而已,故此言辞相当客气。

  马悍没有从邓通眼中看出什么异样,只道邓通是真想看看自家本领,但自家事自家知,马悍知道,自己还真玩不了骑射这种高技术的活。

  事实上,马悍能够在奔驰的马背上坐得稳当,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完全得益于他当帮会头目时,对骑马的喜好,那会他的私人庄园马厩里就拥有两匹英国纯**。按理说,以他业余马术师的水平,骑马原本不在话下,坏就坏在配给他的马,没有马镫。而且不光他的马没有马镫,所有人的马都没有。

  在马身的一侧,有一个木制的上马垫,没有固定双足的功能,只能用来垫脚上马。骑兵上马之后,脚掌会伸套进马肚带附着的两条皮圈套或绳圈内,以此为着力点,加上马鞍的纵向固定,可挥刃相击及左右驰射而不至于掉下马,但无法做转身回射这种高难动作。

  马悍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就是萌芽状态的马镫,具备了一点初始功能,当然,还很不完善。踏在这种根本不能称之为马镫的“绳镫”之上,马悍那个捌扭难受啊!十成骑术顶多只能发挥出五成。

  骑射,马悍以前骑马时也玩过,说实话,很糟糕,基本上是五矢一中,或十矢三中。不过,他在危地马拉丛林这几年,最常用的就是弩而不是枪。在当地,你可以背一把弩弓到处走,却不能带枪支招摇过市,而他要拜访当地各部落,就更不能带武器了。但他又不能不携带防身武器,于是,弩成了最好的选择。

  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发,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发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发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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