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102章 人肉沙袋_强嫁的对象他超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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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拳头,围攻顾培。

  众目睽睽,别的食客躲的躲闪的闪,叫的叫,转眼全跑了。话说,林白青正愁没个机会揍人呢。

  眼看一个混混把楚春亭操倒在地还不算,还要拿膝盖顶他,而那一膝盖要顶上去,老爷子得内出血的,她眼疾手快,一只盘子砸过去,同时也冲了过去

  混混也是打架的老手,头上着了一盘子,但依然没松手,躲过后就要搜楚春亭的身,不过他才低头,就见一只穿着尖头皮鞋的女士脚朝着鼻梁来了。

  这混混往左一躲,那只脚也是一甩,踢了他个头昏脑胀。

  顾培被俩混混围着,这边一拳那边一拳,但他哪有在油麻地打惯架的小混混们厉害,所以转眼已经吃了好几拳,背包也被人抢走了。

  这时候不出手是真的不行了。

  而真正的功夫,远没有电视机里打的那么花样百出。而且打架讲究的是快,要特别快。因为只有快,出手才有力,也才能制服人。

  所以顾培眼看着林白青跑过来,一声小心还没叫出来,她一边肘子在击一个混混的暨角,脚踢出去就是另一个的鼻尖,看到被肘击退的那个又来了,这回是真怒了,抬起一脚就踢进了混混的裆。

  但刚才打楚春亭的那个混混又从后面扑上来了。

  顾培再一声小心还没喊出口,林白青蓦然转身,抬腿一脚,依然是踢裆。这个身材最低,年龄最大,应该是头目,而凡打架,擒贼先擒王是至理明言。

  林白青打人的时候还砸破了邻桌一只酒瓶子,此时已经抵上这混混的脖子了,把这人操到前面,以身体护住还在地上的楚春亭,她对另外三个

  说:“大家讲点理吧,有话好好说。”

  见一个混混试图挟持顾培,她刀一抵,人质的脖子上血已经滋出来了。不说一帮混混懵了。

  顾培就跟所有头一回见林白青打架的人一样,其感觉只能用震撼形容。他向来在家偶尔只是扎扎马步,打打太极的妻子,细腰长腿,招式凌厉。

  只在眨眼之间,她放翻了三个混混。

  但这也解了顾培许久以来的疑惑。

  从她格外翘挺的臀,再到平坦,又肌肉紧实的小腹,她浑身的每一块肌肉都蓄着力,而当她开始巧用那些力量,她简直……顾培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因为它无法用某一个形容词去定义。

  最害怕的是董佳倩,尖叫:"Dad,枪呢,掏枪。

  一看,才发现她爸没佩枪。

  而一个没有佩枪的警察,在这年头的港城,遇到打群架就只能装怂。她又尖叫着翻包:"我来报警,我打999。

  油麻地的混混算见多识广了吧,但真没见过林白青这样的女性,关键是她出手狠吧,不急不躁,也不慌,说捅人就捅人,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几个混混暂时停了,顾培也趁机把楚春亭扶了起来,只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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