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二章:一丘之貉_烽火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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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顾一切的接走这个孩子也是有着他的想法的,第一这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又是他最爱的女人杨芳生的,他舍不得不要,为此杨芳也忍受了那么大的压力,马抗日非常的感激她。第二自己接走这个孩子还能起到一个作用,那就是杨芳一定会来看这个孩子的,而马抗日对杨芳的身体那种疯狂的追求也是念念不忘的,一旦她来看孩子,那么自己就有机会和可能再次尝到她身子的美味儿的。

  这点上杨芳也是存有戒心的,不过还没到自己去看孩子的哪一步,真到了哪一步的话,马抗日要是硬来的话自己也只能抵制,抵制不了的话那也是没办法的。

  不久,陈浩成亲自带人去济南执行了一次秘密任务,他趁机逛了济南的商场,还给杨芳买回了一双当年和马抗日给杨芳买的那双鞋一个样式的皮鞋。

  杨芳很是感动,因为她知道陈浩成的经济条件摆在这里的,所以一看那鞋的皮质就知道是美化猪皮的,而不是马抗日买的那种进口小牛皮的。两种鞋虽说式样几乎一样,但是皮质要差很多,但就是这双鞋也至少得十块大洋以上了,这可是陈浩成两个半月的正团级干部的津贴了,他得忍着不抽烟不喝酒才能积攒得下来。

  杨芳把陈浩成买来的鞋穿在了脚上,说:“浩成,你还是嫉妒马抗日啊,非买和他给我买的一样的鞋子,真是难为你了。我以后会一直穿着它的,也很好看耐用的。”

  陈浩成说:“那就把马抗日买的那双送人算了,我每次看到你穿着他买的鞋心里就不舒服,老是想起他和你的事儿来。”

  杨芳笑了:“干嘛这么小鸡肚肠啊,鞋就是走路用的而已,管它谁买的,能起到应有的功能就行了。马抗日买的这双做工好,还做了防水处理,我才舍不得送人那,还是留着继续走路吧。”

  杨芳没敢告诉陈浩成买这双鞋花了马抗日二百大洋,怕说了伤了陈浩成的自尊心。

  那个时代里,男人对女人的脚十分重视,因为爱屋及乌,所以对鞋子的挑选和爱好也就跟着起来了。

  脚美撑万鞋,脚丑美鞋衬。

  这就是当时男人和女人对美人儿的脚丫子的共识了。

  在合肥的沈光普对梁雨琴呵护也是这样的,婚后的俩人恩恩爱爱的很令人羡慕,一个月后,梁雨琴感到了有恶心的反应,一经检原来她怀孕了,这个孩子无疑的沈光普的。

  不过,小姑子沈寒星对她则不那么友好,原因是沈寒星和前嫂子金玉梅相处的十分融洽,她认为要不是梁雨琴的出现,现在嫂子也不会和二哥离婚走了。

  而梁雨琴的风姿和相貌远胜于前二嫂金玉梅,沈寒星据此更是认为是她色诱了二哥,使得二哥丢了魂,弃了原配夫人金玉梅了那。

  所以在沈府里,只要沈寒星在家,总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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