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六三章:临危不乱_烽火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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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过渡一下,等事情平静了之后还是要离开的。而这时候三个美人儿都穿着皮鞋,这在游击队里还是稀罕的事儿,起码原先的孙二曼是一直穿着布鞋的,只是因为被俘后进入新张家大院后,长期被迫穿高跟鞋,所以逐渐的她对坚固耐用的皮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过那时一双皮鞋的价钱是布鞋的十倍以上,孙二曼是没钱去买的,正好来到游击队的侯雪梅老师的脚和她的差不多尺码,便送了一双平跟细带的给了孙二曼,从此孙二曼就经常穿着这双皮鞋行军打仗了,她感到皮鞋要比布鞋经穿多了,走起山路来也一点不比布鞋差到那儿去的。

  而孙二曼自己也算得上的个美脚美人儿了,在新张家大院里她还曾经不幸怀孕过,正是因为进行了堕胎,所以她的身体神经受到了一定的伤害,造成她出来以后的射击技术远不如从前了,不过她的精神状态基本恢复了往常的样子,这是让胡玉很是欣喜的事儿。

  杨芳到了大清河不久,就遇见了一件她想不到的事儿,不过事情本身不牵涉到她本人,只是孙二曼的麻烦事儿她不能不管而已。

  自从孙二曼出了昌平新张家大院后,队伍里没人对她有任何的歧视,相反的追求她的人后面跟了一大堆,谁都想娶了这位大清河的第一美人儿做老婆的。于是提亲的人你来我往的,几乎要把游击队队部的大门都踏平了。而临近大清河镇的沽源县有个叫王武生的副县长对孙二曼尤其是情有独钟,而此人是我们争取的对象,因为他还兼任着沽源县保安团的团长,手下有七百人的队伍甚至还有重机枪和迫击炮,实力绝对不可小嘘。

  王武生对怀柔县委书记李易峰说,他参加解放军没问题,但必须要先娶了大清河游击队的美人儿孙二曼为妻,要**证明自己的诚意。

  对此,胡玉大队长坚决的予以反对,认为这完全是两码事,起义是个立场和世界观的问题,而婚姻是个人生活,两者之间完全不搭界的。孙二曼本人也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样自己就成了政治牺牲品,再说她也不想嫁个剥削阶级出身的人,又大了自己二十岁又是曾娶取过妻的人为妻。她用自己年纪还轻,不想过早的结婚为由拒绝了李易峰书记的动员,但是王武生似乎并气馁,派人从沽源送来了大量的聘礼,还亲自两次登门,非要娶走孙二曼不可。

  虽说被孙二曼

  给骂走了,但是王武生依旧不打算罢手,结果他竟然想出了要抢亲。

  对于王武生,李书记和胡玉队长也没办法,现在他都答应了在春季起义,并编成雁北军区独立团,届时由王武生任团长,胡玉任政委,统归雁北指挥。胡玉对于从游击队升格为正规部队盼望的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了,所以他也不想太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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