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嘲笑他。
“哈哈哈!这张!周酩远这张照片你像个矮冬瓜,白长那么高的个儿哈哈哈。”
周酩远的余光瞥过来:“矮冬瓜比你高20公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周酩远!”
车子开出去二十几分钟,冯凌子又发来信息,居然还在问舒鹞之前假设的那个丝毫没有逻辑的问题:
【如果都是朋友,为什么嫁给周酩远可以,嫁给齐言清就不行?】
舒鹞看了一眼,收了笑声,手指噼里啪啦点在屏幕上,没什么犹豫地回:
【因为齐言清和他的两只狗太闹腾啊。】
手机再次震动:
【那你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
上午的阳光非常好,舒鹞的手机屏折着光,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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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晃眼,开着车子的周酩远没回头,直接帮舒鹞放下遮光板。
舒鹞眯缝着眼睛,在屏幕上打字:
我喜欢安静的。
这句话打完,舒鹞的动作顿了顿,拇指停在“发送”键上,很久没按下去。
舒鹞忽然明白冯凌子为什么要么问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不是没有逻辑,她的逻辑隐藏在那些没逻辑的问题里。
冯凌子是在提示舒鹞。
你喜欢的类型,就是周酩远。
舒鹞仔细想了想,她自己好像确实更喜欢安静的,皮肤白,个子高的男性。
在面相上,齐言清、里斯教授、周酩远的小叔周冉之,他们都属于那种喜欢笑的类型。
看上去很温和很容易亲近的人,但舒鹞对这样的人只会觉得容易交流,并不会因为容易交流就产生更多的好感。
甚至周冉之那种太没有脾气的人,舒鹞总觉得他不真实。
反而周酩远这种看着淡漠的,行为上却很给人安全感。
相比起来,舒鹞更愿意和周酩远这样的人相处。
这样,算是喜欢么?
算的话,她是喜欢这个类型的男性,还是只喜欢周酩远?
从南非回国前的几天,舒鹞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周酩远也重新投入到工作里,两人见面的时间不多,在酒吧标间那晚的闲聊,回想起来反而成了出去玩的那几天里,最舒服的时刻。
一直到南非这边的事情忙完,舒鹞跟着周酩远回国,才算是有时间坐在一起。
周酩远接过空乘倒的水,递给舒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无意间的指尖相处,两个人都不动声色地收回手,谁也没开口。
飞机上有本杂志,上面刊登了不少摄影作品,舒鹞随意翻了几页,终于发现自己不是什么摄影天才了。
有一张照片拍得很震撼,是火山爆发后的岩浆顺着山体留下来的样子。
炙热鲜红的熔融物质,肆意流淌,所过之处树木焦枯,花草无色。
这种场景让舒鹞想起被点燃的那间小破屋,也想起他们逃出小破屋的艰辛。
门窗都被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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