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四三章 卡里克很牛叉_美利坚资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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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将电话卡换回来,说:“你应该知道,美国人的电话随时可能会被监控。那有可能是安全局在监听。”

  林克知道他说的很有可能。因为所谓的反恐战争,美国立法授权安全局针对可能会危机美国安全的对象进行电话监听。

  某些国家的人肯定不会明白,为什么非要立法,直接监听了,只要不让人知道那就没事了。谁能知道自己被监听?

  其实那是因为美国有一条法律,那就是检方使用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得来的。所以警察想要对嫌疑人的住宅进行搜查,就必须要有法院开出的搜查令。否则得到的所有证据都无效。监听得到的证据也是如此。如果没有那个立法,警方就算监听到了什么都是非法的,也不能以此为证据逮捕某人。

  也同样是因为那条法律,警察蹲点偷拍所得的照片再多再明显,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当然,普通人得到的偷拍证据也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但是可以作为佐证。

  而监控录像能作为证据,是因为那是有立法的。而且只有警察合法调用才具有法律效力。私人拿出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立法监听,也是为了堵住日后东窗事的悠悠之口。

  事实上,在有了那条立法之后,每隔一两年都会爆出有人滥用职权胡乱窃听不应该窃听的电话。

  那条特别立法是允许安全局窃听疑似恐怖分子或者有可能危害美国安全的人的。但是有些人却明显出了这个范围。

  而林克就有可能是这被出范围的人选中。

  他也有那样的担心,但不管是官方窃听还是私人窃听,对他来说都是严重的冒犯。他有些恼火说:“你有没有办法不让对方知道的前提下,查到窃听者的信息?”

  卡里克低头凝眉想了大概半个小时,才抬头说:“给我两天时间,我想个办法。”

  “麻烦你了。”

  卡里克咧嘴说:“我也很反感那些人的做法。而且黑客就是用来对付黑客的。”

  窃听那样的软件通常都是黑客做出来的。卡里克可是自视甚高的黑客。他虽然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但他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对政府没有太大的好感。和美国政府搞事情,他只会兴奋。如果窃听的是私人,那他就更加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需要为你准备一个工作室吗?”

  “不需要。我的电脑比那些普通的服务器还要强一些。”卡里克将两个手机的手机卡重新还回来。“如果没有级电脑,我在哪都是工作室。”

  他这话,林克丝毫不怀疑。他想了一下说:“你的手机自带防窃听能力?”

  “那当然!你知道,我们华人在美国政府眼里,和中东移民是一样的。我以前也是FBI重点关注的名单上的人。”

  卡里克笑了笑,继续说:“不然,你以为我真的是想要出门玩才离开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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