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三章 银簪_匹夫仗剑大河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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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利益——功劳与考核。

  然而这一切,周昂其实都不感兴趣。

  在角落里听杜仪把事情前后经过讲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死去多时的狐狸。

  太阳已近落山,但屋子里早早的就已经点起了大蜡烛,还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终还是选择走进去。

  屋子里有县祝衙门一方的人,以高靖为首,也有郡祝衙门一方的人,以一位气质威严的中年人为首——目前气氛是僵住的,有点尴尬。

  但周昂不管他们,他直奔狐妖的尸体而去。

  兴许是看到外头的人都没有拦他,此刻房间内的人就算不认识的,也没有要拦住周昂的意思——现在屋子里争论的焦点,早就已经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发生特殊事件,以案件发生地的直管衙门负责,这是绝对站得住脚的。县祝衙门这边,说的是国法。

  一旦郡里认为该案件影响太大,或县级的县祝衙门侦办不力,或涉及到的层次太高,已经是县级衙门力有不逮,则随时可以接管案件。

  这也是国法。

  所以争论是不可能有一个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结果的,只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个郡里一个县里,级别平行的司社和县祝,是争不出来结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舍得让出去这只狐狸的尸首,而且也不好因为这个打起来……

  周昂俯下身子,仔细查看。

  这当然是他见过的第二只狐妖的尸首了。

  在门口看的时候吓一跳,但实话说,走近了看,能清楚地知道虽然两只狐妖都是毛色斑驳,且相近,但肯定不是同一只的。

  只是,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透着诡异的气息啊!

  死者这个男性,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上下,相貌清秀,目前的身份已经确认,据说正在通知他的亲人和同学过来认尸。

  他们应该是要私奔的样子,因为在他们的行李内搜检出了不少财物,光银子就有两大锭,这笔钱,够他们换个地方租个小院子,重新开始人生了。

  如果死的只是他,那么推测有多种,但都可以找到相关的指向性,都是不难分析的,唯独现在一人一狐抱着死在一块儿了,反倒不好猜。

  杀人者的杀人动机,有九成的可能是来自狐妖。

  因为就算是书生得罪了人要跑路,得罪的大概率也只会是普通人,那么对方派来的杀手,也没可能轻易杀死一位九品狐妖。

  更何况,直到有人误推门,才有人发现房内的人已经死了,这说明此前根本没有什么打斗的声音传出去,而房间内的摆设也很整齐,不像是经历过打斗的样子——杀人者得手很容易,而且很可能在动手之前,在这房间里布下了相关的禁制,使房间内发生的动静根本就传不出去。

  那么,杀人者是修行者里的高手,还是另外一只厉害的妖?

  如果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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