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91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_我在古代有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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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了不少,“个人股权转让他人是没有强制允许或者不允许,但根据公司章程,大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只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完成转让。”

  朱女士不甘示弱道:“曹董您说的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如今玫瑰投资是我们公司的股东,我如果转让股权给他们,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是完全自由的,我想把手中的股权卖给玫瑰投资,似乎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吧?”

  什么股东转让股权。

  什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王琛听得险些都要晕了,说真话,里面涉及到很多专业的东西他都不懂,但是呢,他看得出来,朱女士是站在自己这一边,或者说,迫切地想要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而曹丁不一样,他是持反对意见,不想让朱女士把股权转让给玫瑰投资。

  嘿,你这个老曹。

  还在负隅顽抗?人家朱女士愿意卖股权给我公司,关你什么事?

  王琛暗地里撇撇嘴,知道曹丁不同意的原因有两个,一,生怕被威胁到公司统治地位,二,对自己不爽。

  只是朱女士都说的这么明白了,曹丁应该没什么话说了吧?

  然而,让王琛颇为失望的是,曹丁居然还真的有话说!

  只见曹丁强硬道:“根据《公司法》规定确实如此,但是公司章程和当初我们跟瑞金投资签订的入股协议部分条款规定,如果瑞金投资要抛售股权,在同等条件之下,升宁实业有权优先收购,即,你想出售八千八百万股的话,玫瑰投资出五亿,升宁实业也出五亿,你只能把这些股权卖给升宁实业。”

  朱女士一蹙眉道:“现在玫瑰投资报价五亿收购八千八百万股,你的升宁实业也愿意出价五亿?”

  曹丁毫不犹豫道:“是的!”

  朱女士大喜,“一言为定?”

  曹丁深吸了一口气,瞅瞅王琛和李则凯,然后咬咬牙道:“一言为定。”

  “好,既然如此,这八千八百万股我可以转让给升宁实业。”朱女士露出欣喜的神色。

  卧槽。

  情况怎么会变这样?

  王琛心中诞生了一股不妙的预感,要是这八千八百万股真的被升宁实业拿去,那么曹丁就掌握了西方银玉百分之三十八左右的股份,自己可就没办法像计划的那样,在短时间里获得百分之五十一股权的投票权了,更别提掌控公司。

  一旦如此,自己和李则凯砸进去的十几亿可就打水漂了,只会帮别人做嫁衣。

  王琛第一时间脑中飞快的思索起来,朱女士刚才明明看起来是向着自己,怎么峰回路转,最终又同意把股权转让给曹丁呢?

  稍加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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