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89章 无心插柳_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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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案子来到,都不擅长其他案件,也不愿意接其他案件。所以才给了远方律师事务所机会。

  周五王川跟着高明喆走进ZJ一局办公大楼,坐电梯直接上到八层,找到了法务部总经理常兴岳。

  常兴岳是个大高个,典型的鲁省大汉,为人很爽快。

  “王律师,高总在我这儿可没少夸您。说您非常的专业,而且做事很敬业。您的介绍我都看过了,今日一见果然年轻有为啊!”会议室内,常兴岳哈哈笑道。

  “常总过奖了!我不过是一个小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总得对得起客户才行!”王川微笑道。

  “王律师,您不用谦虚,能成为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委员会成员,说明您是有真才实学。

  这次请您来,一是就建筑公司代缴社保的事,跟您探讨下;二是有几个事想向您咨询下。”常兴岳微笑道。

  “您说,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王川道。

  “好,建筑公司代缴社保的事现在社保中心已经发了通知,贵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我们也看了,我们总公司想借着这次机会对下面的公司进行用工整顿,不知道贵所有没有兴趣参与下?”常兴岳问道。

  “不知贵司什么时候开始整顿?”王川问道。

  “最近就要开始走招投标程序,初步定的时间是明年一月开始,由我们法务部和外聘律师团队一同对下面的公司进行筛查,并监督整改。”常兴岳道。

  “没问题!劳动业务是我们律所擅长的业务,之前我们劳动团队也做过不少劳动合规项目。您说的事正是我们的常态化业务。”王川道。

  “那太好了!最近我就让人给您发邀标函。”常兴岳道:“这事就这样。另外有个事需要咨询下您。小胡,你把情况给王律师介绍下。”

  坐在常兴岳身旁的女孩子微笑着看向王川:“王律师,我们公司财务部有个员工,入职已经有两年了,大错没有,小错不断。

  财务部不想用这个人了,但是想辞退他又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后来财务部就想把他调到外省的项目部去,做财务专员。但是他不去。

  我们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可以员工不服从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王律师,我们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吗?”小胡文道。

  “贵司与这名员工签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哪?”王川问道。

  “工作地点约定在帝都,不过合同上有约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地点。”小胡道。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在帝都,贵司将他调到外省工作,这本身是与劳动合同约定相违背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贵司是不能单方调整他的工作地点的。

  至于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的条款,司法实践中会认为该条款系格式条款,损害员工权益,法院对其效力一般不会认可。

  如果以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大概率贵司会败诉,法院会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处理。”王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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