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6章_玫瑰大少迟小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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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堆书回来,他最近在读的是英文版的《外国诗歌选》,用钢笔抄写了许多英文诗歌,他的花体英文是连他的英文老师贝克夫人都称赞不绝的,在国外甚至被同学拿去当字帖临摹。

  写罢一首十四行诗,沈惜言撑着下巴自我欣赏了片刻,便兀自发起呆来。他是个表现**极强的人,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若是能展示给人看就好了,只可惜九爷八成看不懂英文。

  沈惜言敲了敲脑袋,怎么又想起他来啦?

  然而最让他心惊的还在后面,在那首描绘仲夏夜罗曼蒂克的十四行诗末尾,已然缀满了九爷的大名……

  又过了两日,天气甫一放晴,就有勤务兵过来给沈惜言传话,说九爷邀他明日傍晚去香园听戏,他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硬是抓着小兵确认了三遍才放人离开。

  打那一刻起,沈惜言整个人就像随太阳一块儿复活了似的,走路都带风,尽管他对听京戏毫无兴趣。

  翌日下午,沈惜言把自己关在房里,一连试了两三套衣服,才终于选了身正式点儿的西装马甲,他对着镜子戴上领结,头发一根一根往后梳得整整齐齐,喷了点国外带回来的香水,最后再往口袋插朵玫瑰点睛,俨然一个优雅俊俏的贵公子。

  下楼的时候,沈惜言在客厅撞见严书桥的大哥严书运,他正坐在沙发上看账目。

  “严大哥好,您这么早就从书局回来了?”

  看到沈惜言,严书运严肃的脸上立刻换上和蔼的神情,他摘下眼镜道:“我听书桥说你喜欢玫瑰,今日就让人去花市订了些新鲜的盆栽,所以回来得早些,那花匠以前可是在紫禁城里边给皇帝老儿种过花的,保准你喜欢。”

  沈惜言瞪大眼:“大哥给我订花了?”

  严书运站起身,拍着沈惜言的肩头笑道:“你生在南方,又打外国回来,在北平想必一时半会儿也住不习惯,平日有什么衣食住行的需求,尽管跟我讲。你可甭指望书桥这孩子,他贪玩忘性大,自个儿都照顾不来,指不定怎么怠慢你呢。”

  “怎么会?是我多有叨扰才对。”

  严书运身为长子,比严书桥长了十几岁,和他爸一样平时都是大忙人,沈惜言在严家呆了半月有余,同严书运往来次数屈指可数。有道是长兄如父,严书桥有些怵大哥,他自然也就跟着一块儿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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